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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同性伴侣子女抚养权案引热议,两个孩子究竟该归谁?

近日,国内首例同性伴侣争夺子女抚养权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2016年,同为女性的两名伴侣迪迪(化名)和达达(化名)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在美国接受胚胎移植,其中迪迪分娩一女,达达分娩一子,并于同年7月回到北京一起生活。2019年,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迪迪因无法与儿女见面而起诉达达。

根据迪迪的陈述,她与达达在美国确实有婚姻,并且有事实上的同居关系,两个孩子也都是由她抚养的(家庭主妇)。但因为儿子的卵源和生母都是达达,从法律逻辑上说,迪迪跟儿子并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因此,迪迪一方的诉求是,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并拥有儿子的探视权利。

2020年4月1日,浙江舟山定海区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迪迪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案件。目前,法院正在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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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中涉及到比较多的法律争议点,比如:案件该适用中国法律还是美国法律?孩子生母身份的确定是根据“基因说”还是“分娩说”?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是否拥有孩子的探视权?

如果是在美国审理的话,迪迪和达达属于合法夫妻关系,迪迪(原告)不一定能百分之百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因为美国法律的判决,更倾向于经济能力更好的那一方,但另一方肯定会有孩子的探视权。

而在中国,同性婚姻还尚不被法律认可,而且关于同性家庭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上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所以关于该案件的审判,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有律师表示,虽然同性婚姻在中国尚未合法化,但对于伴侣关系的认定不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确定子女监护权、抚养权归属时,无论法庭采取何种理论或者学说,都不能脱离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以及监护(抚养、教育、保护等)需求。因此,法庭应该会遵循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最大化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2

虽然该案件是国内首例同性伴侣争夺子女抚养权案,但按照我国目前拥有约7000万同性恋者的现状来看,这绝对不会是个例。因此,不管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更多人希望的是该案件能够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调整和完善产生一定的作用。

近些年来,国内对同性恋者的接受程度已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走到社会大众面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隐藏起来。而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同性家庭看到了生育孩子的希望。但是,因为国内还不承认同性婚姻,所以对于同性家庭来说,很多普通家庭所拥有的权利,他们都无法享受到,生育方面的权利便是其中之一。

按照目前国内的法律,同性家庭在生育上面临着“二选一”的困境,也就是说同性伴侣双方只有一人可以作为子女的生父/母,而另一方与子女在法律上是没有关系的。同时,在同性伴侣关系不受法律认可的情况下,伴侣也无法享受生育假期、津贴等相关社会福利。

而除了同性伴侣本身之外,他们养育的孩子,很多时候也处在法律身份尴尬、自身权利模糊缺失的处境中。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

不过,有支持的声音,自然也会存在一些反对的声音。反对者普遍认为,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那随之而来的便是第三方辅助生殖的盛行,这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对第三方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都有比较严苛的规定,主要考虑到的也是技术所带来的一些伦理、法律问题。第三方辅助生殖的确颠覆了传统的生育伦理,也容易导致孩子归属权纷争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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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同性恋者、失独家庭、以及因疾病等原因无法自行生育的不孕不育患者来说,第三方辅助生殖技术却可以满足他们生育后代的实际需求,让他们享受到当父母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讲,这项技术其实是符合社会价值规律的。

实际上,第三方辅助生殖技术仅仅是一种助孕手段,它之所以能诞生,也是因为有现实需求的存在以及医学上的可行性。因此,对于这样一种技术来说,如果能建立严格的法规和制度,对其操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把技术关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健康发展,相信它可以成为助推社会人口健康发展的手段。

无论如何,法律本来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的。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可以相信,在本案完成审判之后,关于同性伴侣及子女法律身份关系认定、子女抚养及监护权确认、包括单身女性在内更广泛群体的生育权等等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讨论与研究,而相关法律也将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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